2008年5月12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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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读者,本报送书又送法
本报记者 蔡亮

  5月9日,浙江法制报为广大读者送上了一顿丰盛的法律服务“大餐”。
  咨询现场,当天上午9点浙江法制报的“法律咨询”服务台就被热情的读者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这其中,既有十几年如一日坚持订阅本报的老读者,也有第一次接触本报的新朋友。在场的采编人员忙着给读者发放报纸和本报编辑出版的《实用法律指南》。
  李女士和张女士是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一次办理保险业务时,她们因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心急如焚的她们很想追回损失,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接受咨询的本报副总编董晓敏仔细听完整个过程后分析说,尽管她们属违规操作但对方仍应按期归还,因此这笔损失并非无法追回,她们完全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向对方追讨相应的款项。听完董副总编的介绍,两名女士茅塞顿开,高兴地表示将马上回公司和领导商量,用法律手段追回损失。
  “我儿子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啊?”坐在本报副总编俞评面前的是一位焦急的母亲。她的儿子在杭州某小学就读,前些日子在学校里和同学打闹受伤,花去了不少医药费。这位母亲是来杭打工的外来人员,她说:“弄伤他的也是个孩子,我不懂法,我不知道该向谁来要这笔医药费。”俞副总编一边安慰她,一边解答:“这笔费用,应该由弄伤你儿子的同学的监护人和你儿子所在的学校共同承担。你可以向这两方索赔。如果他们不肯支付,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随着活动的进行,前来法律咨询的读者接连不断。本报几位具有律师资格的采编人员连水都顾不上喝一口。
  70多岁的杭州市民王大妈有3个儿子。由于平时三儿子和她住在一起,对她照顾较多,王大妈想将遗产多分一点给三儿子,可又怕其他儿子有意见,闹出家庭矛盾,所以这次特意赶来咨询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问题。接待她的本报特刊部主任黄震建议她通过立书面遗嘱或公证的方式来确定遗产分配,王大妈听了连连点头。
  “我是听了朋友的介绍,专程赶来咨询的。”“我是贵报的老读者了,这次也是专程赶来听听你们的建议的。”王先生和陈先生都是外地人。王先生咨询的是一起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本报采编人员不仅为他作了解答,还帮他把整个法律程序写了下来,王先生连声道谢。来自台州的陈先生是为选举计票问题而来的。本报采编人员建议他请公证机构介入,监督计票过程。陈先生一拍大腿:“对!这是个好办法,这样的选举结果大家一定不会有意见。”
  上午11点活动结束时,本报采编人员先后接受了15名读者的法律咨询,内容涉及人身伤害、劳务纠纷、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100多份报纸和60多本《实用法律指南》也全部送完。这次的法律服务活动受到了热心读者的欢迎。他们说,浙江法制报为读者提供法律服务,满足了老百姓的法律需求,内容很实在,采编人员热情认真,希望这样的活动今后能经常搞。